9. 實驗室使用要點 實驗室使用要點 一、實驗室由指導教師、管理、學生共同維護,未經許可或無教師指導,不得擅自進入,當有持續之實驗須於下課時間繼續進行時,指導教師仍需在旁指導,以維護學生安全。 二、進入實驗室應保持肅靜,不得喧嘩、嘻戲,禁止飲食。 三、在化學實驗室內必須穿著實驗服,必要時配戴安全眼鏡、安全手套,以增進安全。 四、實驗前應詳細聆聽指導教師講解實驗內容、所需器具、材料、操作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項。 五、實驗廢液應確實依分類倒入各回收瓶,廢棄物、空藥品瓶依分類丟入指定回收箱。 六、專題實驗室倒廢液前,確實詢問教師,該廢液應該倒入那一分類回收瓶(桶)中,以避免因傾倒錯誤發生危險;在傾倒廢液後,一定填寫實驗廢棄物傾倒紀錄表。 七、學生所使用之材料以適量適用,用完再領為原則。若未用完,不得擅自攜出實驗室。 八、學生所使用之設備、器具,應於實驗前先詳點數量與檢視其堪用性,若有缺損,立刻向指導教師或管理員報告處理。 九、使用電源,應先檢查插座、插頭之安全規格及是否固定,並慎防觸電及用電過載。 十、實驗中故意破壞設備、器具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一、實驗進行時,學生應按照操作步驟、方法進行,若遇到異常狀況或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並迅速告知指導教師處理。 十二、實驗完畢應將儀器設備、器具清整乾淨、清點數量並歸位。 十三、離開實驗室前應打掃清潔,並關閉所有的電源、水源、火源,關妥門窗後,方得離開。 十四、每次實驗完畢,學生應繕寫實驗報告及有關作業,按時陳交老師批閱。 最近更新時間 : 2019-12-25 11: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