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校因應 COVID-19 學生確診居隔疫調事宜說明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防疫專區, 重要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82
公告內容

一、不同對象防疫因應措施一覽表:

對象類型

因應措施

家長

學校

負責單位

  1. 學生確診含快篩陽性)
  1. 通報學校
  2. 就醫持續篩檢治療
  1. 校安通報處理
  2. 學生請假事宜
  3. 學校疫調處理
  4. 環境清消處理
  5. 停課通知安排
  6. 線上課程準備

學務處

教務處

圖書館

班級導師

2.學生居家隔離

  1. 通報學校居隔期程
  2. 等待衛生單位通知PCR篩檢
  3. 可先自行快篩並回報學校結果
  4. PCR陽性依衛生單位指示治療
  5. PCR陰性,配合後續4次快篩並回報學校
  6. 居家隔離期間(含自主健康管理)學生請假、照護及線上學習事宜
  1. 校安通報處理
  2. 學生請假事宜
  3. 環境清消處理
  4. 線上課程準備
  5. 預防停課準備

學務處

圖書館

班級導師

3.同住家人

居家隔離

  1. 通報學校同住家人居隔期程及PCR篩檢結果
  2. 注意學生及同住家人自我健康監測狀況
  3. 家人居隔期間,注意個人防疫措施。另得考量學生請假在家線上學習以及自行快篩檢測
  1. 學生請假事宜
  2. 環境清消處理
  3. 線上課程準備

學務處

圖書館

班級導師

  1. 學生請防疫假

無上述狀況,以一週為單位請假,採同步班級教室線上學習

  1. 學生請假事宜
  2. 線上學習準備

學務處

圖書館

班級導師

備註:

  1. 如有確診,學校將依下圖『教育局所屬學校因應COVID-19新變種病毒匡列隔離及停課作業流程』,進行相關疫調協助工作,區分A1、B1人員,造冊送衛生單位處理疫調居隔通知事宜。
  2. 居家隔離期間總共進行4次快篩檢測,分別為隔離期間第5-7天、隔離期滿當日(接觸日次日起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實施。

 

 

二、匡列隔離及停課個案匡列及隔離規範:

()確診個案或疑似個案之「極度密切接觸者」(A1)

  1.對象:衛生機關人員經過疫情調查後,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極度密切接觸者

(包含同住家人、同班同學、班導師、社團師生等)。

  2.措施:隔離10天,解隔後自主健康管理7日。

  3.隔離場所: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

  4.學校(園)應依據通知書規定協助落實10日隔離,及解隔後7日自主健康管理相關作為。

()確診個案或疑似個案之「密切接觸者」(B1)

  1.對象:衛生機關人員經過疫情調查後,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密切接觸者

(包含學習活動之一般性接觸者)。

  2.措施:隔離10天,解隔後自主健康管理7日。

  3.隔離場所: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

  4.學校(園)應依據通知書規定協助落實10日隔離,及解隔後7日自主健康管理相關作為。

()「極度密切接觸者」(A1)之接觸者(A2)

  1.對象:「極度密切接觸者」(A1)之同班同學、班導師、社團師生等。

  2.措施:自我健康監測;必要時預防停課1日至5日。

  3.學校(園)應協助落實體溫量測等健康管理相關作為。

()「密切接觸者」(B1)之接觸者(B2)

  1.對象:「學習活動之一般性接觸者」(B1)之接觸者。

  2.措施:自我健康監測。

  3.學校(園)應協助落實體溫量測等健康管理相關作為。

相關附件